播錯國歌|港協向冰協發出書面申斥 促14日內補充企業管治資料

霍震霆(中)出席港協暨奧委會特別會議,楊祖賜(左)在會後公布對冰協發出書面申斥嚴厲警告。

【橙訊】港協暨奧委會早上舉行召開董事局特別會議,討論冰協在3月的世錦賽中播錯國歌的事件。港協公布向冰協發出書面申斥及嚴厲警告,並敦促冰協14天內就改善企業管治未能完善的事項,提交補充資料。

港協義務秘書長楊祖賜會後表示,在會上討論本月初冰協提交的報告及企業管治改善方案,認為事件已知事實是,冰協的領隊未有將載有國歌的硬件交給主辦方,亦未有收到主辦方以書面確認收妥國歌,冰協也沒有即場向主辦方再次核對。

董事局已審視事件,並留意到冰協在4月的羅馬尼亞比賽嚴謹跟從指引,避免再出錯,足以證明冰協完全理解,並有能力執行指引。董事局認為,相關懲處必須恰當反映事件嚴重性,以及冰協在事件發生後處理和重視程度不足的問題,必須要有警惕作用。因此決定向冰協作書面申斥嚴厲警告,並要求對方在14日內,就改善企業管治未能完善的事項,提交補充資料,確保不會再次發生同樣的錯誤。

今年3月冰球世錦賽中發生錯播國歌事件,令外界關注冰協的管治問題。資料圖片

港協︰若主辦方拒絕簽收核對 領隊需拒絕出席頒獎禮

楊祖賜稱,港協亦會完善指引,將要求體育總會每次出發參與國際賽事前,向港協領取工具包,並須要主辦方書面簽收。他提到如果主辦方拒絕簽收、即場聆聽國歌或者核對國歌名稱和國旗時,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出席頒獎禮,直至主辦方同意和完成核對程序。 

他又提到,會上認為冰協的企業管治改善方案仍有進步空間,指冰協遴選運動員的機制不清晰,包括選拔條件、程序和評分比重。至冰協的誠信管理方面,港協會要求對方制訂處理饋贈的程序和違反守則的懲處方式。至於會員制度,冰協的會員雖然有執行委員會的投票權,但未有提及提名程序如何確保可吸納冰球界不同持分者有公平參與機會。

圖︰商台